孔林——墓地文化研究 | 清代孔氏丧仪(上)

日期: 2015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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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林——墓地文化研究 | 清代孔氏丧仪(上)

清代孔氏丧仪(上)

孔林——墓地文化研究 | 清代孔氏丧仪(上)
摘 要:

丧葬属于凶礼范畴。在孔氏族人的观念里,祭祀祖上是孔氏家规第一要务:“春秋祭祀,各随土宜。必丰必洁,必诚必敬。此报本追远之道,子孙所当知者。”那么,办理好父母的丧事就成为衡量孔子后裔道德水平的首要标准。衍圣公府作为世袭家族,在丧葬制度的框架下,不逾礼制,根据自身需要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丧葬程序。它包含了清代丧葬礼仪的全部内容,为了使得礼仪更加圆满,又增添了许多繁琐的细目。


孔林——墓地文化研究 | 清代孔氏丧仪(上)

△万古长春坊

一、概述

首先,把丧葬仪式细节更加细化、明确,从“纸扎”、“请棺”、“发引”到“林内棚户、茶、酒”,皆责任到具体人。这样就需要大量的执事、礼生、差役、车马与银两以“勷助”, 其来源就需要全家族的社会力量。曲阜本地人力不以为继,往往召集他地屯户前来充任;丧葬经费主要来自佃户的地亩数缴纳,范围甚广,一般以每亩四钱为基数,有时每亩银高达二十文之多。

其次,举办丧葬时对庙佃户及屯户发布“谕示”:全体民众素服摘缨二十七日,百日内不娶嫁,不音乐,不宴会;对府属人员的着装也有具体的要求:死者逝去当天,全体府内人员皆去帽致哀,次日按各自身份戴冷色孝帽,外罩白布孝衣,因清代服装为袍式,故而当地俗称“托查袍”。出殡之日改换黄色绢帽、绢带,妇人则为黄色绢、布搭头。百日内如有公务在外执事者,可换着蓝色袍服,戴青色缨帽;大典礼执事者仍可着公服。到十二个月的小祥时,去掉“托查”。二十四个月的大祥时,换青衣、无缨帽。直至二十六个月后,合府属员可恢复原来的红缨帽。

再次,具体实施中,除传统的尸褁礼仪一直保留沿用外,还有汉民族共同遵守的两大丧葬礼仪殡仪和葬仪。但有着自身特色的家传礼仪,繁杂而有序,明显地带有先秦时期的殡葬遗痕。它们共分为两个阶段来完成。

第一阶段为殡期:投报丧葬期帖;帖请护丧、助丧客;帖请明礼生(礼生、乐舞生);请林内迎送宾并陪棚(宗族近门);帖请约旌客;请棚(墓地行安柩礼后,下备棚帖);请主木(制作木主的原料);请新旧曲阜县公、济宁、兖府大宾(备启、备礼、作启稿);告庙、告灵(皆备牲醴,行一献礼,告文);祀土(卯时,备牲醴、告文,由百户行礼),告墓(己时,备香、纸、酒、祝词),开坟(午时,备功布),祭轝(备牲醴,由百户行礼),请柩(备供品,行礼)。

第二阶段为葬期:确定了下葬日期后,择日再下大宾二次启;举行堂祭(投堂祭帖);送旌(备旌缎书写);请祀土大宾、官衔;林内告奠;行迁柩礼(午时后朝祖,酉时后祖奠)后,次日早,祭门(包括孔府仪门、大门、城门、林门,皆三牲。委管勾、百户办理)、耗神(三牲,委百户办理);然后依次遣奠(朝夕祖奠)、发引、告轝;直至林中墓地行安柩礼:祀土、题主、留灵安主,林内止吊;及家祭礼。虞祭再请神主于厅,初虞、再虞、三虞(一天一虞);两日后卒哭;择日谢本城客、谢大宾、谢众宾。至此,丧葬程序才圆满结束。

然后,进入祭祀礼仪程序:小祥、大祥与墓祭。

清代,各个衍圣公及其夫人的举丧日期的长短没有严格的固定,随机而变,富有灵活性。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完成,特殊情况除外。如孔令贻之丧葬,因待遗腹子孔德成的降生,举丧期近两年才得以结束。丧葬的核心内容是日期的确立,其礼仪的连续性是不易变更的,衔接严谨、细密、紧凑,显示出孔氏族人特有的家族气韵和大家之范。孔氏家族规定,父母去世,三年内不应酬客人,不听音乐,不婚嫁,名为“丁忧”,实为先秦时期“服丧”之制。丁忧,源于汉代,西汉时规定在朝廷供职人员父母亡丁忧(离职)三年,至东汉时,丁忧之礼在民间盛行开来,此后历代均有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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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孔林内景

二、丧前礼仪解读

丧前礼仪,就是把刚刚故去的死者安放在一个特定的场所,停放三天,为其洗面、整容、浴身、口含、穿寿衣、招魂、送魂等程序,亦称“小敛”。这一仪式从人类进入文明阶段,就已产生了萌芽。它的成熟也是人类文明进入高级阶段的重要标志。

死者安静地躺在那里,接受亲人们悲伤的哀思;活着的人们则按照并非完全表达哀情的传统仪式,求得死者灵魂的安息,这是生者与死者的第一步交流。孔氏族人自觉地接受这一传统习俗,并按部就班地认真完成每一细节,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家族的道德楷模,亡灵才能在冥冥之中得到安宁与保佑。孔氏家族虽然没有详尽文字记录初丧的全部内容,但由于其他文献的叙述及对丧葬礼仪的严守诺尊,可以想象初丧的情景及对亡者传统的丧仪遵循。

衍圣公府,由于各代衍圣公所处历史时期的政治、经济环境不同,其丧葬礼仪程序、规模略有差异。如六十七世衍圣公孔毓圻、七十六世衍圣公孔令贻身居异地而亡,自京运回阙里丧葬,其初丧葬礼仪的前期部分自然是在外地完成的。在一般情况下,当衍圣公或一品夫人深感来日不长,就会把子孙、族长以及管家等有关人员叫到身边,交待后事,并吩咐丧葬事宜。此时,其子把所吩咐的内容,以及特殊的要求一一详细地记录在案,由族长、知县及府中执事等组成丧葬班子,犹如现今治丧委员会。

弥留之际,负责袭衣的近亲为其袭衣。袭新衣,以棉衣加朝服或公服,不服皮裘、禅夹及絺綌(chī xì即葛布衣服)。男的由男亲办理,女的由女亲办理。此时,府医半刻不离,随时观察主人的状态,其主要职责是正确判断主人的死亡时间。举丧时判断一个人的死亡,古人称之为“属纩”,即用棉丝放在死者的口鼻前,以测定是否断气、何时断气。其礼远可追溯至周代。《礼记·丧大记》载:“属纩以俟气绝。”“气绝”时,由府医验证,宣布死亡时辰。此时,由专人前来,手执招魂帛北向三呼:“某某归来!”以招魂。招魂后,再次查看死者的生命迹象特征,如死者魂不附体,不得重生,方可正式举行丧事,并把魂帛藏于寝内。此仪是为先秦时“复”的遗存。《仪礼·士丧礼》载:“复者一人,以爵弁服,簪裳于衣,左荷之,极领于带。升自前东荣,中屋,北面,招以衣,曰:‘皋!某复!’三,降衣于前。”《礼记·丧大记》亦曰:“复……士以爵弁,士妻以税衣。皆升自前东荣,中屋履危,北面三号,卷衣投于前,司服受之,降自西北荣。……凡复,男子称名,妇人称字。唯哭先复,复而后行死事。”招魂的目的是为了祈求死者复生,人们相信,这种仪式可使脱离肉体的灵魂,重新回到死者身上使之重生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有着明确地解释:“复,尽爱之道也。有祷祠之心焉,望反诸幽,求诸鬼神之道也。”

此后,负责净身的近亲为其洗面、整容、浴身、裹尸、口含、穿寿衣。多数情况下是在还没咽气前的倒头时,便完成洗面、整容、浴身的程序,有时只是象征性地揩擦身体、清理面容,男的由男亲办理,女的由女亲办理。死者尸体躯干用绸缎布包裹,男用红色、女用绿色缠裹三层,外层皆用白色包裹一层。红、绿皆为艳色,意为人死后进入一个新的世界,以艳丽的色彩、新的面貌来到阴间,完成了另一种人生脱变。穿寿衣的意义亦是如此,穿寿衣,即袭新衣。死者着新衣后,乃覆尸以衾(专指覆盖尸体的被子),此衾称为“夷衾”。身份地位的不同,寿衣的品相亦有差异,与其说是人世间的一种服饰,不如讲是给死者的灵魂附上身份与地位的代码更为贴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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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口含

口含,史籍中又作“唅”或“琀”,原意为不让死者口中无物,空腹到阴间挨饿。此礼始于商周时期,据郑玄所注《周礼·地官·舍人》:“君用粱,大夫用稷,士用稻。”随着后世的演变,谷物已不能满足于“礼”的需要,贝、玉之珍物,便大量出现在贵族葬仪中。对此,孔子后裔孔颖达有着透彻的见解,他在《礼记正义》中这样说道:“死者既无所知,所用饭用米贝,不忍虚其口。既不忍虚其口,所以不用饭食之道以实之。必用米贝者,以食道亵,米贝美,尊之不敢用亵,故用米,美善焉。饭食人所造作,细碎不洁,故为亵也。米贝天性自然为美,凡含用米贝。”此所谓“米”,实指郑玄注《周礼》:“饭玉,碎玉以杂米也”之米。故而,孔府按清律衍圣公及一品夫人含以玉珠,其他家族成员含金木屑。

处理遗体完毕,再取一尺见方黑或白色冥帛覆盖在死者面部上,以其遮掩死者之难色,并在尸首前焚烧纸钱。焚烧纸钱以便送死者上路,是初丧的一个重要环节。据考究,最早探讨纸钱的人是唐朝一个叫封演的人,他认为用以焚纸化钱,始于魏晋时期。唐李济翁认为焚纸是因于汉以来“瘗钱”之引申。其寓意至清代不断演化、丰富。其目的是给予丰足的纸钱,一部分供奉掌管阴间的判官、阎王,冀望逝去的亲人至阴间报到时能得到他们的照顾,不遭苦难;而大部分则供死者在阴间享用,过上有钱人的富足生活。

死者逝去,府内全体差役更换丧服(上已述),同时除下一切金玉珠翠之类的饰物,集合至前上房叩头。叩头后列两队,前有仪卫、灯笼、鼓乐、提炉导引,至府门外,鸣炮、响钟鼓、焚烧纸钱。仪毕回府,过大门后皆去帽,以示敬重,复至前上房举哀。随后主哀者布置府内丧仪,从大门至前上房,悬挂各式灯笼。同期安排执事者请护丧客,投报丧帖,请棚,请林内明礼生,请林内迎送宾及陪棚近门族人等事宜。

护丧之礼,历史上由来已久,各大豪门、贵族、名人之护丧不绝于史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光薨,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。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。”《旧唐书·裴冕传》:“冕独收鉷尸,亲自护丧,瘞于近郊,冕自是知名。”清翟灏《通俗编·仪节》:“司马氏《书仪》‘护丧,以家长或子孙能干事知礼者一人为之,’主人未成服,则护丧为出见宾;宾入酹,护丧出迎;揖而出,护丧为之送。”有主持办理丧事的,亦有护送灵柩归葬的。宋王安石《鲁国公赠太尉中书令王公行状》:“武康公薨,天子命公乘驿护丧归京师。”《明史·常荣传》:“遇春卒於军,荣护丧还。”这些都记述了护丧的缘由与目的。但孔门护丧的内涵要丰富的多,它不只是为维护丧葬秩序,保障丧葬安全,同时是按《清史稿·凶礼》:“护丧诸执事人治棺”行事。而最为突出的是助丧的出现,显示着孔门护丧自身的特色。

我们知道,孔府旧有百户厅,又称林庙守卫百户,设有“百户衙门”,有四品百户官一名,其属员有健丁、卫丁、户头,是孔府的特权机构。具体职掌是:约束巡防,护卫林庙,征收丁银,办理祀典,刊发告示,摊派差役,管束户丁,编审林庙户的户籍等,与管勾、典籍、司乐、知印、掌书五厅齐名。林庙佃户除护卫林庙外,为办理祀典、丧葬还分为羊户、牛户、猪户、菜户、修路户、纸坊户、窑户、哭丧户等多个户种,每户都有户头,并兼为衍圣公府日常生活服务。百户对于所属的林庙佃户,完全是一种统治者的身份,其中哭丧户则自觉地完全服从于衍圣公府,并成为“发引”助丧的主力。哭丧户自迟在明代就已出现,世代相传,社会地位低下。据传,衍圣公府曾专门派员外出学习哭艺,哭声婉转凄切,节奏抑扬顿挫,哭技高超。其主要任务就是陪伴尸棺及死者亲属,为丧葬烘托悲情、营造气氛,以显示衍圣公府大家之势。设立专业哭丧户主要原因,是因为公府丧期较长,府内的人手难以持之以恒的哭天抹泪,大丧之期没有哭声有点说不过去。此时,只是请哭丧户户头,与其他执事共同参与商议举丧细节,以便随时听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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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曲阜孔林

图片来自网络


编辑:杨丙震

审编:龚昌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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