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孔乐器——笙

日期: 2024-1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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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孔乐器——笙

孟继新 郭云鹏

 

孔庙主要是用来举行孔子祭仪的地方。在祭仪过程中,要举行许多活动。而释奠乐就是重要的活动内容之一。

释奠乐为古老的宫廷雅乐,在摆设、诗词、演奏、乐律等方面,均存有儒家及古老对应于天地自然间的理念。在乐器的配置方面,更是八音具全。笙就是其中之一。

笙,簧管乐器。因笙竽一类乐器用匏做座,上设簧管,所以古属八音之一匏类。

笙在殷商时已流行。由簧片、簧管、斗子三部分组成。演奏时,手按簧管下端的指孔,吹吸振动簧片而发音,能奏和声。常用的有十三簧、十四簧两种。今有二十四簧笙,三十六簧键钮笙等。

《世本》记为女娲氏或作笙簧,有的版本记“随作笙”,并记女娲氏为黄帝之臣,而随又是女娲之臣,这些皆系传说。另除《周礼》中记有“笙师”之外,《诗经·小雅》也记有“笙磬同音”,可证明当时已有笙,并可说明这两种乐器都是有固定音高的。

孔庙乐队中有巢笙、和笙之别。

所谓巢笙和笙,实则是大小之差。如《尔雅·释乐》所说:“将大笙谓之巢,小笙谓之和。”巢笙其名来自外形,即由多竹管巢居于一匏之中。祭孔礼乐中的巢笙与和笙都为十七管,而大、小笙两者的区别在于各有簧片多少。

我们先来说说和笙。这种笙的雏形成于我国殷商时期,在已经出土的殷墟甲骨文中就有“龢”字,卜辞有三种笙的象形字,像编管吹奏乐器,也就是原始型的和笙。这种和笙的形制与排箫有些相似,即无斗、无簧,是用绳子捆起的木框等物,将许多发音不同的竹管编排而成。

1978年,在湖北隋县曾侯乙墓出土的文物中的笙,其形制是葫芦瓢为斗,木质笙嘴,圆箭形。笙苗排列呈前方后圆卫列式。笙斗与笙苗之上均有黑漆朱描图案。就是这种唯一能吹奏和声的中国古代簧管乐器,从演奏技巧到制造工艺,是以证明当时的乐器制造已经很发达。

隋唐时期,笙以其优美而恬静的音色,丰满圆润的和声效果,曾风靡乐坛,是九部伎、十部伎中举足轻重的吹管乐器,成为皇家贵族倍加厚爱的乐器之一。隋代以来,还有一种所谓的“义管笙”。北宋陈旸《乐书·义管笙》写到:“大乐所传之笙,并十七簧。外设二簧,不定置,谓之‘义管’;每变均易调,则更调之。”北宋还有一种三十六簧的笙,其音律有浊声十二,中声十二,清声十二。这三十六簧笙被命谓“凤笙”。这种笙的音域很宽,有低声区者十二个音,中声区者十二个和高声区者十二个音,每声之间呈半音连续的关系。

笙的逐渐完善和不断发展,是我国乐器由单音到复音过渡的标志,是人类审美观念的一次飞跃。笙从并排编管阶段过渡到有斗、有簧的匏笙形制。至于闰余匏、九曜匏、七星匏等,当是笙器不断改革的变种。实际上就是唐宋以来流行的、因其簧管多少不一的、大小不同的笙。《元史·礼乐志》记载:“十三簧者曰闰余匏,九簧者曰九曜匏,七簧者曰七星匏。”因此,上述九曜匏七星匏均属于当时流行的小笙,然而,九曜匏和七星匏又都是从十三簧笙演变过来的。

笙在孔庙乐悬中的编制历代不尽相同。自宋代以来,仅“轩悬之乐”的编制都少则六件,多有八件。若就其品种繁多而言,当属金代,该朝曾规定祭孔乐悬必用“巢笙”、“和笙”、“闰余匏”、“九曜匏”和“七星匏”等。

雅乐笙的音律是以五度相生法,取纯五度音,用相和的双音吹奏法。比如,以宫音与徵音相和,徵音与商音相和,商音与羽音相和,羽音与角音相和。或者取八度相应,即“高尺”与“低尺”相应,“高工”与“低工”相应……以此类推,合而成声。

圣门乐志》对笙有较详细的记载:

笙,竹制,配以铜舌,以十七竹管长短不同组成。笙,生也,生众音之萌蘖而发其声华也。大者九十簧谓之笙,小者十三管谓之和。《仪礼》:三簧一和而成声。今制以小紫竹为之,一攒十七管,先按山口,每管内面方孔是也,如吹某字则按其孔呼吸,簧动而声发。《诗经》谓吹笙鼓簧是也。其母用匏,匏之为物,其性轻而浮,其中虚而通,笙则以匏为身,植管匏中,象植物之生,故名曰笙。

凡吹竹音,按其孔则无声,放其孔则有声,惟笙匏属,按其孔则有声,放其孔则无声,故谓之鼓笙,鼓者,动也,按其孔则气从山口出,以鼓动其簧而声发矣,笙后面居中一长管,位第十四,乃黄钟声谱以“合”字应,其第十二管乃黄钟清声谱以“六”字应,凡吹“合”字,必吹“六”字,亦取清中相知,以左手食指及中指按其孔,余孔开,如吹十二管“六”字,又兼按十三管“小六”吹之,第四管、第八管、第十一管为太簇律,用右手食指及左手大指、食指按其孔,则“四”字应。

第一管、第三管、第十管为姑洗律,用右手食指、大指、左手大指按其孔,则“一”字应;第二管、第十三管为中吕律,用左右手大指按其孔,则“上”字应;第十二管、十五管为林钟律,用左手食指、中指按其孔,则“尺”字应;第三管、第七管、第十一管为南吕律,用左手大指、右手大指、食指按其孔,则“工”字应;第五管、第六管、第十管为应钟律,用右手大指、左手大指、食指按其孔,则“凡”字应;又第一管为“勾凡”、第九管为“助凡”、“清一”,第十六管为“亚乙”、十七管为“背凡”,审其调之清浊,皆可取为助音,而雅乐不用也。第四管、第八管、第十一管为清太律,用右手大指、左手大指、食指按其孔,则“五”字应。

欲知各管之配合,当看“点笙歌诀”:一三十管“一”字真;二管十三“上”字闻。

内外孔歌诀:四、八、十一为“四”字,十二、十四为“六”、“合”音。三、七、十一为“工”字,十二、十五“尺”字轮。

全簧孔字歌诀:五六“勾凡”九“清一”,“亚乙”、“背凡”十六七;又加十三为“上”字,徐徐用字呼与吸。

此总括管孔以清中数声兼言之,若大成乐止用“合”、“四”、“上”、“尺”、“工”、“六”,六字当依所列图管,取应用字目,按谱单吹,勿以兼音乱雅为美也。

关于雅笙的形制,《文庙祀典考》是这样记载的:“竹管匏身,大笙十七管皆有簧。……小笙十七管惟十三簧。……匏面穿环植之,左右分列,束以竹丝,中管最长,以次短,像凤翼,本丰末敛,像凤身。管本以檀窍其中,而有底削半,以薄铜叶障孔,开簧口点以蜡珠其上,各按律分穿出音孔,管端穿气孔。匏之半接吹管,端为吹孔。匏身及吹管髹漆,缕云龙文填以金,吹管外垂五彩旒苏。”

由于笙具有和声功能,且音色明亮清越,与钟磬共相合奏,尤其谐悦动听,所以自西周以来,素享“钟笙”之称。它是祭祀、乡射等礼乐活动中的重要乐器之一,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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